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4年4月10日      阅读:2270

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,根据我地区人才需求情况,现面向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,欢迎优秀人才踊跃报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地区简介

那曲,藏语意为“黑河”,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,地处青藏高原腹地,辖区面积43万多平方公里,占西藏自治区总面积的三分之一,全地区总人口为49.5万人。那曲地区属于低纬度、高海拔,气候属高原温带与亚寒带气候区。那曲是西藏的北大门,东连昌都、西接阿里、北上青海、南下拉萨,青藏公路、青藏铁路、317国道纵横交错,是西藏与内地大通道连接的重要枢纽,距离拉萨市区仅310公里,是藏中经济区的北部重要门户和窗口。

那曲地区腹地的羌塘草原是中国五大牧场之一。全地区牧业经济和畜产品产量占全西藏自治区总量的1/3以上;已探明有金、银、铬铁、铅、锌、铜、锂、硼砂、石油、玉石等41种矿产;那曲的冬虫夏草、贝母、鹿茸、麝香、熊胆、朱砂、雪莲花等名贵中药材在海内外享有盛誉。

这里有著名的羌塘恰青赛马艺术节、风景优美的卓玛圣谷,有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淡水湖泊怒江源头—措那湖、地处长江发源地的格拉丹东雪山和被称为“世界第三极”的普若岗日冰川,有被尊为“圣湖”的纳木错和国家级羌塘自然保护区。藏北高原野生动物种类有100多种,其中属于国家一、二级保护动物的就有野牦牛、黑颈鹤、藏羚羊等几十种珍惜野生动物,为科研、旅游开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宝贵资源。

二、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

(一)招聘对象

1.区外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。

2.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,有工作经历和经验者亦可列为引进对象,并优先录用。

(二)招聘的基本条件

1.政治过硬,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,反对分裂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2.有理想,有热情,能吃苦,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。优秀学生干部、大学生党员优先录用。

3.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适应高原气候 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4.引进人员必须具备要求的学历和专业,综合素质好,专业能力强,能胜任本职工作。

5.对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(经验)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的限制。

有下列情形的,不予引进:

1.不符合职位所要求的专业。

2.结(肄)业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。

3.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。

4.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招聘计划及人数

2014年我地需引进紧缺型专业人才81名。具体计划详见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》(附件1)。

四、报名及审查

报名时间:2014年4月1日—4月30日;

地点:青海、陕西、甘肃、山西、河南、四川、重庆、云南、贵州等省市,并视情况往中东部省份延伸。

报名方式:1、现场报名;

2、网络报名,请各报名人员将报名表电邮至gongwuyuanguanlike@163.com

报名手续:

1.填写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》。

2.所需证件:报名者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、由毕业院校统一出具的鉴定意见(含政治鉴定、专业学科鉴定)、由地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。

3.资格审查:由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,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,通知本人参加面试。报名人员通过面试后,确定为引进人员。

五、政策待遇

(一)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正式录用。工作成绩特别优异的,可不受任职年限、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的比例等限制,直接报批相应的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。

(二)引进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西藏特殊工资政策。引进后可直接高定两档(两级)工资,不执行试用期工资。同时可享受学历浮动工资、固定工资、西藏特殊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。根据工作地区域类别, 本科生在三类区最低可有4600元的月薪、在四类区最低可有5100元的月薪;研究生在三类区最低可有4800元的月薪、在四类区最低可有5300元的月薪。除上述工资政策外,分配到县一级工作的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(不包括那曲县)。其中,三类区为300元,四类区为500元。所需经费由地、县两级财政分级负责。

(三)引进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、防寒装备补助、取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补贴。

(四)在享受带薪休假的同时可享受各单位规定的差旅包干经费。休假假期为:60天/年(含路途时间)。当年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的,按当年地区统一规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。

(五)享受国家规定的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,每年可享受960元的体检费。

(六)对引进人员可优先提供公租房。

(七)引进人员户籍转至工作所在地,家属(妻子及子女)户籍可随迁进藏,对符合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条件的引进人员家属,由那曲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后可参加国家公务员(工作人员)录用考试。

六、其他

1.录用派遣。引进人员进藏后,由那曲地委组织部、地区人社局负责将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区党委组织部、区人社厅,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。

2.签订协议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,保证引进人员队伍的稳定,引进人员到那曲后须与那曲地委组织部、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定就业协议。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,服务期限内不准调离那曲地区,否则追究违约责任,并取消录用资格。

3.分配。地区人社局根据那曲地区紧缺型人才引进需求计划,将引进人员分配到用人单位。引进人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,进藏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报销。

4.联系方式。

联系人:周晓移 联系电话:18989065656

联系人:多吉 联系电话:13638967007

联系人:扎西 联系电话:18908960009

联系人:扎西尼玛 联系电话:18989069860

联系电话(传真):0896-3822823

中共那曲地委组织部

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

 

附: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》

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》

 

 

附件1:西藏那曲人才引进公告.rar
大小:15421字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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